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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A制与当责式管理

作者:未知 2009-11-12 11:14:00 304 来源: www.jobcc.net
在每天的工作过程中,我们都会经历到一大堆“负责任的”、“不负责任的”、“好像负责任但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的”。所以,谈责任不能一股脑儿的仅做些呼吁,而应该换个角度来谈责任,把责任这个老弄不清楚也困扰着每个人的问题,重新进行剖析。

  责任包含了三个主要的概念:

  AA制。许多人对AA制应该不陌生,它是英文acting appointment或有人说是 all apart的缩写,或有人干脆说Let‘s go fifty-fifty或Go Dutch!意思是指亲兄弟,明算账,各付各的账,各买各的单的意思。

  当责式管理。当责式管理(Managing by Accountability)是指承担责任的核心,在于实行行动的责任、承诺做对的事并信守承诺交出成果;除了勇于承担外,强调“为成果负责”,不是做完一件事,而是做好一件事。

  责任本身。责任(Responsibility)的关键其实来自于回复(Response)他人托付的能力(Ability),许多人被认定为不负责任,事实上即是违背了他人的托付,甚至于置若罔闻;或应该直接把它说成,责任起始于对托付人“回报”的“能力”之意(回报包括了进度的回报与成果的回报,许多人被交付任务后,如石沉大海渺无踪迹,执行状况与遭遇问题,还得要托付人三催四问的,也是不负责任)。

  首先从AA制与当责式管理来看所谓的责任,因为这个问题困扰着“中国文化式”的组织,其实已经很久了。中国人的人际互动与团队合作,自小就被教育成不要太“斤斤计较”,什么事不要分你我,不要分那么清楚。结果往往使得在人际关系上,许多因为“太不分彼此”、“不知道分寸”,而闹得关系决裂。在团队合作的组织里面,常常因为“分工”不清楚,而弄得“合作”不成。绩效好的时候争功,绩效差的时候诿过。这种基本权责都分不清楚的戏码,在我们身边的绝大部分组织里,天天都热闹地上演着,它恐怖地侵蚀着我们的团队士气与和谐,并大幅地增加组织内的沟通与猜疑成本。

  中国人都知道,每个传统持家的人都必须掌握一个家庭的开门七件事—柴米油盐酱醋茶;同样的,每个经营公司的人也都必须知道,一个公司开门的五件事—进销存毛账,是多么的基础而重要。进货、销货、存货、毛利与账款,是公司管理的最基本指标。可是,在公司里面,它的责任有没有被划分清楚?谁应该为这“开门五件事”负责?或是说哪些个功能性单位应该负责这五件事?一个公司的毛利逐年下滑,谁该负责?是销售、是研发、是计划、是采购、是制造、是大家,还是都应该落在总经理一个人的肩上?如果大家都应该“一起负责”,那就表示“没人负责”;如果都应该是总经理负责,那么表示这些一级单位都不能负责这些指标的达成,那么这些单位的基本功能是否没有发挥?公司内的权责是不是应该先做些最根本上的厘清?许多公司推行绩效管理,如果连最基本的开门五件事的负责单位都说不清楚,难道不是舍本逐末?当然,就算能说清楚负责单位的企业,也可能错误百出。例如,我常常问企业,存货过多是谁的责任,竟然有许多人会说是采购。

  我们需要的是,在公司内部,对于某些特定的任务或指标,负起“当责”的单位或职务,能够在他们整合不同功能单位、不同资源、不同工作顺位之下,把工作做好,把任务圆满完成。组织的问题往往不在纵向的指挥监督,而在横向的整合协调。这些年在组织内部盛行横向整合的项目经理(Project Manager)或产品经理(Product Manager),就是因为我们在推动一些项目,推出一些产品的繁复过程中,需要有人以“AA制”及“当责式管理”把“责任”真正的扛起来,“横向整合”而非“纵向指挥”,把事情干干脆脆的主导完成,不说废话与理由。

  国外往往认为AA制理所当然,不占别人便宜也不会吃亏。在国外公司或外商组织里面,管理的责任区域往往分得比国内清楚,不像中国式组织,总有工作重迭或三不管的灰色地带出现。在AA制普遍而盛行的国外,孩童自幼被教育要“自己买单”,因为没有人会替你买单,或该替你买单。

  在美国威斯康星州的一所中学里。有两个孩子私自溜出去爬山,一个中国孩子,一个美国孩子。中途不幸遇上坍塌,结果,两个孩子分别受到类似程度的伤,并被困在巨大的碎石中动弹不得,那个美国孩子更是严重骨折。他们受困山区直到入夜后气温骤降,寒冷和饥饿即将夺去他们的生命。美国孩子尝试在严重骨折下,爬着挣脱受困的石堆,腿上的血迹染红了整个岩石,最后,他一步步爬回自己的小镇,坚强得让人难以想象。美国孩子脱困后立即冷静地讲述了自己遇到危险的地点、时间,而且说有一个中国孩子可能还停在那里。当后来大家赶到救援那个“停留在原地”的中国孩子时,寒冷和恐惧已经让他奄奄一息,几乎失去生命。事后教育机构检讨,为什么两个面临同样情况的孩子,会有截然不同的作为,结果发现,原因简单得让人无法置信:

  美国人从孩子很小的时候,出去吃饭都是AA制,他们每个人都会告诉孩子一个必须AA制的理由,那就是无论什么事情,人生里没有人替你买单,就算你的父母,挚爱,也不会。所以,这个美国孩子知道,要活下去必须靠自己,无论有多么危险。而中国孩子则受到过多的帮助,遇到危险,哪怕是不行动就会丧失生命,他也习惯性地等待着别人的救助。

  AA制这件小事,塑造了美国人独立拼搏的特性。从小孩子学校就学,到长大工作后的公司组织里,能够独立自主,自己排除万难,不希冀外界“非分之协助”,不是做事的一个根本吗?不要认为这种独立自主的精神培养,会造就英雄主义并毁损团队合作,事实上大部分正式的学术调查也都显示,西方的团队合作(Team Work)成效多半优于我们“中式的合作”,中式的合作多半像吃大锅饭。

  在组织的管理过程中,许多单位在独立解决客户或产品问题时,总认为穷己之力无法独立完成,必须要靠别人的配合协助才行;甚至于一旦失败,也总把问题“分摊”给周遭的单位,虽不一定是推卸责任。但我们难道没有发现,就没有一个单位能毕竟其功吗?为什么总是“看似负责”而不是“当责”(负责任、有担当且把事情做好)?

  纯然的AA制在中国人好礼要面子下很难适用,不AA制下,常常买单的冤大头久了又不痛快,于是聪明的我们就看到一种“中学为体、西学为用”的改良式AA制开始出现。中国人在请客吃饭时,方式不是在单次吃饭各买各的单,而是今天我买单,明天你买单,这次我请客,下次你请客。中国人接受的AA制是按次的,你也不妨叫它“轮流请客”。既然我们施行AA制也可以“改良”,那么在组织里面的共事,又为什么不能先谈清楚“分工”,再来谈清楚怎么“合作”,以形成一个良性的“分工合作”的“当责”模式呢?谈清楚买单模式,跟谈清楚彼此怎么分工,难道不是远比心里不舒服、搞大锅饭,最后互推责任又没把事做好,来得更有意义?

  我自己带领的团队,幸运的总是能维持高效能效率与高士气和谐,原因无他,把分工与当责,在事前说得近乎“斤斤计较”的清楚,结果不但没有人不愉快做不好事,反而都能愉快的分工合作。我们要切记老祖宗说“分工合作”的智慧,要讲清楚分工,才有可能合作,这是有顺序性的;总没有人会说合作分工。当然,万事俱备后,最后我要叮咛一句我经常反复强调的话:负责,是担负你所负得起的责任,绝不是所有的责任。